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和报废流程

  自南宁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正式运营以来,我市越来越多的报废机动车被回收拆解,社会上、小区内常年存在而无法解决的“僵尸车”被处理,市容市貌、社会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。但是,广大市民对汽车报废的标准,手续办理还是“一头雾水”,为方便车主对报废汽车有更深的了解,现在普及一下报废机动车的一些基本知识:

  机动车强制报废年限:

  1、非营运的小、微型汽车,没有具体报废的时间,年审无法通过的时候就要报废了。但是,行驶里程数达到60万公里以后,就会被引导报废。尤其是当车龄达到十五年后,年检次数为半年一次;

  2、运营的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;

  3、旅游、公路客运类的汽车报废年限为15年;

  4、微型载货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2年;

  5、重、中、轻型载货汽车为15年;

  6、半挂牵引汽车为15年。

  南宁汽车报废流程:

  如果您的爱车已到报废年限,请拨打南宁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的咨询电话,工作人员将会详细向您讲解汽车报废流程,帮助您让报废车寿终正寝。

  1、机动车所有人向报废公司交售机动车,提供车牌、行车证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车主身份证(单位的提供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)。

  2、报废公司拓印车辆识别代号,整理材料。

  3、车管所民警查验、监督解体车辆。

  4、报废公司出具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,并到车管所代办相关手续。

  5、车管所审核资料,出具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》。

  6、报废公司通知机动车所有人领取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、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