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登记需要哪些资料

  南宁车辆报废需要什么手续?

  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登记需要以下资料:

  1、 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

  2、 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的,由机动车回收企业提交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副本原件;属于大型客车、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监销的,还需提交《机动车查验记录》

  3、 属于机动车灭失的,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。

  4、 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,还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、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

  5、 属于非法拼(组)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,还需提交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副本。

  6、 属于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,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,申请时所需携带的材料同上。车辆所有人在报废地申请结束后,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者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回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。

  7、 如代理人代办的,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