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车报废回收的相关规定以及核心环节

  从报废汽车回收比率来看,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比率较低,目前发达国家的汽车可用零部件再制造利用率达到35%左右,而我国拆解的可用零部件再制造利用率仅为10%左右,基本以销售废金属为主,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。

  随着政策的加速落地,以及汽车回收率的提升,预计到2020年,我国报废汽车“五大总成”再制造市场空间将达到800亿元左右,汽车拆解市场规模有望超过1300亿元。

  南宁汽车报废回收公司为大家讲解报废车回收的相关规定:

  国家规定报废汽车严禁私自转让和拆解,只能由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回收、拆解,若私自处理报废车会带来以下后果:

  (1)、无法注销该车的税费档案;

  (2)、无法注销该车档案;

  (3)、报废车私自转让后上路被查获,有关部门可追究原车主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责任;

  (4)、报废车私自转让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欠交的各种税费,公安交警、税务、路政等政府部门仍将依依法追究原车主经济赔偿责任并处滞纳金;

  (5)、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  报废汽车处理流程发起于报废汽车的最终用户,终止于最终处理公司(如钢厂、橡胶厂、塑料厂等等)和维修企业(再制造零部件重新应用)。其中,回收、拆解、再制造、破碎是连接报废汽车和最终处理公司的四个核心环节。

  收购公司从性质上属于流通性环节,同时也是社会回收体系的一部分,主要负责从用户手中收购报废汽车,销售给拆解公司。拆解公司主要负责对报废汽车进行拆解,得到可翻新零部件、塑料、电子产品和车体等等,一般情况下,一个区域的回收、拆解环节多为一个拿到当地特许权的有资质牌照的公司。

  再制造公司也是需要再制造资质和牌照的,主要负责可翻新零部件的再制造。破碎公司负责对拆解后的无法再直接进行利用的车体进行破碎,加工成合格原材料,如废钢精料,作为原材料送至最终处理公司,如钢厂。上述环节各司其职,构成报废汽车循环利用的整体产业链。